认识事物的最根本方法

时间:2024-09-10 07:01:09 阅读 我要投稿

  认识事物的最根本方法,要认识事物的性质,就必须对事物进行矛盾分析,每一个事物都有自己的特殊本质和特殊的运动形式,从而把一事物同他事物区别开来;来看看认识事物的最根本方法。

  认识事物的最根本方法1

  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是矛盾分析法。

  矛盾分析法是指运用矛盾的观点观察、分析事物内部的各个方面及其运动的状况,以达到认识客观事物的方法。它是定性分析的方法。运用这一方法,必须坚持对立统一的观点,从统一中看到对立,从对立中看到统一。

  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

  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

  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矛盾分析法是指运用矛盾的观点观察、分析事物内部的各个方面及其运动的状况,以达到认识客观事物的'方法。它是定性分析的方法。运用这一方法,必须坚持对立统一的观点,从统一中看到对立,从对立中看到统一。

  具体来说,一是必须坚持“两点论”,防止片面性,切忌“顾此失彼”。即是说,要从矛盾双方的对立与统一的关系分析问题,既要在诸多矛盾关系的对立中把握它们的统一、渗透、转化,又要在复杂的矛盾群中把握二者的差异、排斥甚至对立,全面的研究矛盾双方的复杂关系。

  二是必须坚持“重点论”,善于把握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三是必须坚持“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相结合”,既要具体分析事物的具体情况,也要注意不要使具体的事物脱离普遍联系。四是必须坚持“发展论”,分析矛盾的动态,防止思想僵化。

  认识事物的最根本方法2

  矛盾是联系的根本内容,矛盾是发展的根本动力。

  联系构成引起发展,联系的实质就是矛盾。发展是矛盾的结果,发展体现了联系。

  事物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构成了事物的运动,引起了事物的变化,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社会现象的矛盾分析步骤

  对社会现象作矛盾分析的具体步骤是:首先把社会现象看成是运动中多层次、多方面的矛盾统一体,考察影响这种现象存在的诸多矛盾。其次,从这诸多矛盾中找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社会现象的本质,社会现象是以上诸多矛盾的外部表现。分析矛盾发生变化的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

  同时注意矛盾发展量变到质变的临界点,即主要矛盾发展转化的条件与时机。

  1、矛盾的对立统一原理:矛盾具有斗争性和同一性两种基本属性,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是不可分割的。

  方法:要求我们必须用一分为二的`观点、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坚持两点论、两分法。

  2、矛盾的普遍性、客观性原理: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矛盾的客观性是指矛盾是一切事物所固有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方法:我们要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分析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还要坚持一分为二,两分法。

  3、矛盾的特殊性原理: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

  方法:我们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原理: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我们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促使矛盾向有利的方向转化。

  认识事物的最根本方法3

  方法要求

  第一、矛盾分析法是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法

  矛盾就是对立和统一,矛盾的对立属性就是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就是矛盾的同一性。同一性和斗争性是两种基本属性,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离的。一方面,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另一方面,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矛盾的斗争性是以矛盾双方具有内在的同一性为前提的。

  在采用矛盾分析方法进行公共政策分析中,必须把握好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必须将同一性与斗争性有机的结合起来,要从多角度、多层次去认识和把握社会问题。

  第二、矛盾分析方法是内外因分析法

  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矛盾,矛盾推动事物向前发展。事物的内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的内因,事物的外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的外因,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是第二的原因。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却是不同的,不能相提并论,事物运动、发展的源泉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对立统一规律认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由内因决定的。正因为这样,事物才是自我运动,自我发展,把这一原则贯彻到方法论上,就是要坚持内因分析法。

  内因分析法要求我们在分析事物矛盾时,把立足点放在内因上,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源泉;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外因的作用,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坚决抵制忽视外因作用的错误思想。

  第三、矛盾分析法又是矛盾共性与个性、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

  矛盾普遍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的特殊性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正确理解矛盾学说的关键,不懂得它,就不能真正掌握唯物辩证法。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关系,既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也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第四、矛盾分析法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矛盾分析法之所以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这是由对立统一规律在客观世界中的地位以及在辩证法体系中的地位所决定的。矛盾分析方法是“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两点论是一种辩证的思维方法。在研究复杂事物矛盾发展过程中,既要研究主要矛盾,又要研究次要矛盾,既要研究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研究矛盾的次要方面,二者不可偏废。

  同时,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不是均衡的两点论,而是有重点的两点论。它要求把握矛盾的不平衡性并把它贯穿于矛盾的分析之中,不能主次不分、轻重不分,采取折衷的、中庸的态度。

  重点论与两点论是相统一的。在研究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之间的辩证关系时,特别要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在坚持两点论的前提下,坚持重点论。这是唯物辩证法必须牢固坚守的一个基本的理论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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