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前饮食注意事项

时间:2023-12-04 09:03:12 生活 我要投稿

  1、剖腹产术前不宜滥用高级滋补品。如高丽参、洋参,以及鱿鱼等食品。因为参类具有强心、兴奋作用,鱿鱼体内含有丰富的有机酸物质――EPA,它能抑制血小板凝集,不利于术后止血与创口愈合。

  2、剖腹产术后6小时内禁食。剖腹手术,由于肠管受刺激而使肠道功能受刺激,肠蠕动减慢,肠腔内有积气,易造成术后的腹胀感。6小时后宜服用一些排气类食物(如萝卜汤等),以增强肠蠕动,促进排气,减少腹胀,并使大小便通畅。

  3、易发酵产气多的食物,如糖类、黄豆、豆浆、淀粉等,产妇也要少吃或不吃,以防腹胀。当产妇排气后,饮食可由流质改为半流质,食物宜富有营养且易消化。如蛋汤、烂粥、面条等,然后依产妇体质,饮食再逐渐恢复到正常。

【剖宫产前饮食注意事项】相关文章:

剖宫产产妇饮食注意事项11-28

剖宫产后哺乳注意事项10-07

夏季饮食的注意事项10-18

产后的饮食注意事项10-24

孕期饮食注意事项11-10

孕妇的饮食注意事项11-18

春季饮食注意事项10-02

孕晚期饮食注意事项10-06

孕妇春季饮食的注意事项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