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三个月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时间:2023-10-09 13:58:32 生活 我要投稿

  妇人在怀孕以后,在怀孕初期由于体内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水平增高,一般在受孕40天左右就会出现恶心、不思饮食、精神疲惫、困乏嗜睡等反应。少数人表现严重,恶心呕吐频繁,甚至呕吐胆汁、吐血,完全不能进食,从而出现脱水现象。

  为了防止反应加重,首先要注意饮食调节,不再进食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以免加重反应;选择清淡易消化的食物,不吃肥腻、干炸之物,也不吃过甜、咸、辛辣的食品。

  怀孕初期不宜食过饱,否则更使饱闷感加重,但也不能长期空腹,否则会加重营养不足的程度。为了避免饥饿,可少食多餐,既可防止营养缺乏,又能减轻胃肠的负担。

  1.妊娠第一个月(1~4周)

  如果孕妇的月经周期为28~30天一次,从未次月经第一天计算妊娠时间,妊娠第二周未是精卵结合,受孕的时间,受精后,细胞不断进行分裂,很快变成一个实心的细胞团,形如桑堪,称为桑堪胚。细胞分裂发生在受精卵沿输卵管向子宫飘送的过程中。受精后约4天,孕卵到达子宫。

  妊娠第3周,细胞团脱去外膜,为着床做好准备,此时细胞数约有150个,并分化成两个部分:内细胞群就是后来的胎儿,外层细胞将来形成胎盘和羊膜囊。

  胚泡植入到富有养料和氧气的海绵状子宫内膜中,完成了着床,这时孕妇的血液中大量氧、蛋白质、维生素和其他各种物质的分子就透过薄薄绒毛壁,源源不断地进入胚胎的血流。

  妊娠第4周,胚泡已牢固地种植人子宫里,在那里生长发育成一个很小的胚胎。此时,到了月经该来潮的时刻,孕妇最初的感觉是乳房胀满而触痛,同时月经并未来潮,应该考虑是否怀孕了。妊娠3~4周时,称为胎芽期,胎芽身长约0.5~1厘米,状如小海马,此期为重要脏器生长期。

  2.妊娠第二个月(5~8周)

  如果到第五周,月经仍未来潮,基础体温呈高温状态,持续16天以上者,可去医院验尿,若妊娠试验为阳性,可基本确定为妊娠。此时孕妇开始出现妊娠反应,如食欲不振、厌食、恶心、呕吐、嗜睡、乏力及畏寒怕冷等现象,甚至出现多愁善感烦躁的情绪。

  孕妇身体的一些部位也开始变化:乳房发胀、乳头乳晕发黑、尿便及白带增多等现象,这些现象都是生理现象,不必为此感到焦虑。在妊娠第二个月,胚胎有躯体和“尾”。能分辨出眼,以及手和足上的小嵴,这些小嵴就是今后的手指和脚趾。

  在妊娠第5周时,胚胎的神经管逐渐形成。这些神经管今后会发育成脑和脊柱。

  妊娠7周左右:胎儿身长约2~3厘米,重量约4克左右,已长出了手和脚,眼睛、耳朵、嘴也大略可看出,脸部初步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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